各系(部)、部门:
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
1、大数据应用专项
2、先进装备制造专项
3、高性能新材料专项
4、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专项
5、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专项
6、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二)现代农业科技工程
1、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
2、绿山富民科技工程(专项)
(三)科技惠民工程
1、大健康服务和生物医药专项
2、科技治霾专项
3、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科技事业专项
(四)科技服务业促进工程
科技服务信息化专项
(五)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
软科学研究专项
具体支持重点、优先领域和申报要求,参见2017年度河北省相关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http://jhpt.hebstd.gov.cn:81/index/index!index.do)。其中,大健康服务和生物医药专项,优先主题六、优先主题七,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软科学研究专项,重点围绕2017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优先主题自主命题进行研究,也可就当前我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领域开展研究。同时,本专项对项目申报人的职称、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不做要求,可自由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
2、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5、归口管理部门要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至科技厅。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通知通告”栏目)。
(二)项目申请人与科研处联系,科研处为项目申请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已经注册的项目申请人可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及密码。
(三)项目申请人应于11月21日前完成申请书在线提交工作,待学院及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及时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正式项目申请书文本(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务于11月23日前报送科研处。
注:归口管理部门为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所需填报“机构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等信息内容,请在办公系统通知附件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