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含民生课题)第二次结项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15年度立项的课题及以著作形式结项且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的课题。
2.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结项准备。课题负责人可从办公系统通知附件中下载《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并装订(一式3份),交送本单位科研处,由科研处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3.请有关系(部)科研秘书通知课题负责人于2016年11月21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
4.省社科联对逾期不能完成者,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发展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