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和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鼓励全省高校广大社科研究人员,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学科前沿,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为河北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智力和人才支撑,省教育厅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范围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省内高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4.每位首席专家只能主持一个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且没有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在研项目;
5.原则上校级领导不作为首席专家申报课题。
(二)有一支职称、年龄、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队伍,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必备条件。
(三)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跨地区,尤其是与京津的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协同创新,但必须由我省高校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三、资助项目数量及经费
本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数不超过 30 项。项目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 15 万元。非省属高校立项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学校负责落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科研处要从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并择优推荐上报。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首席专家、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申报数额。我校限报1项。
(三)选题参见《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
(四)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2年11月3日将《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书》一式 6份(A4 纸打印,按照“⑴申报材料之一:《申报书》”、“⑵申报材料之二:《申报书附件》”的顺序统一装订),《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交到科研处(行政楼336房间),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申报书的 PDF 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b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选题指南、申报书、汇总表.pdf
科研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