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1年度、2020年度立项的课题、2019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2.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科研处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要作为结项材料提交。结项审批书由科研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省社科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3.课题负责人按照《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二的要求制作纸质版评审材料(一式2份),于2022年11月15日前交到科研处(行政楼336);如有变更事项的,请填写《变更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同时交到科研处;《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附件3)填好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b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4.各单位应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所提交成果与课题的相关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附件: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2.河北省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