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29 点击数: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自然科学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指导项目等三类;人文社会科学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指导项目等四类。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学科类别应为教育学,其他学科不得申报此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各系(部)、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四)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申报指标见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

(五)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1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0.6万元。

(六)非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民办院校可按限额申报指令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七)学院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推荐项目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以“申报人”的身份登陆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Logi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进行注册,经科研处审核并分配权限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我院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项目申请人在网上提交项目后,打印三份申请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无水印),请于12月12日下午4:00前交到科研处,参加校内评审。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科研处直接报送到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项目申请书审核

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均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科研处管理员登录业务平台,在“申报书审核”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就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三)项目申请书打印

科研处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由科研处再通知项目申请人登录业务平台,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报送科研处。

四、材料报送

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有水印)。申报自然科学重点项目需出具权威科技信息机构的查新报告,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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