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保定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20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提高学校科研水平,鼓励开创性研究,培育高质量、高层次科研项目,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逐步形成不同特色和优势的研究领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水平,为申请高级别科研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培养师生科研创新能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保定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申报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项目类型分为博士(后)基金项目、重点基金项目、一般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大学生基金项目、自筹项目。

二、申报须知

1. 申报科研培育项目的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鼓励开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研究,如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科研诚信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京雄保一体化研究、保定职业教育研究、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研究、地域文化及其人文精神研究(西部支教精神、冠军精神)、保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等。

2. 项目论证充分,研究内容充实且具有可持续研究价值,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

3. 科研培育基金项目倾向于青年教师和博士,旨在培育高级别基金项目。申请者和合作者应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人员结构合理,基本工作条件和时间有保证。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行为,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

4. 申请者每次只限申请一项,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项(含)以上。已经承担校级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已撤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可申报新的校级课题(截止2025年10月,2021年度(含)前立项未结项的课题均视为撤项)。

5. 自筹项目为今年新增申报类型,自筹项目学校无经费支持,结项参照青年项目结项要求。

6. 科研培育基金项目其它申报要求详见附件3。

三、上报要求

申请者填写3份纸质申请书(附件1、2,正反面打印即可),请于2025年11月4日上午9点——11点,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376。申请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线上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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