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汇聚各方智力资源,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人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层次人才集聚培养、技能人才扩容提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以及推进京津冀人社协同和雄安新区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政策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选题可参照《2025 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适当细化调整,有突出创新研究能力的,可结合人社领域重大改革、重点工作自拟题目申报。不得申报超出人社工作职能范围或关联不大的选题。其中,一般课题、合作课题面向所有单位,选题范围为附件1中的第一类到第七类: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课题仅面向省人社厅管理的目录内技工院校,选题范围为附件1中的第八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申报项目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中级(含)以上职称,课题主持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协调的能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课题主持人应持有由省人社厅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教师信息登记卡》。
1.每位申报者仅限主持1个项目,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
2.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
3.承担历年省人大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2025年项目申报者教育经历、工作经历需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
4.鼓励人社系统上下开展纵向合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横向合作,联合开展调查研究,集中攻关研究解决人社事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
(二)申报要求
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单位内部集中初评,从严把握申报标准,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努力提高申报质量。未经单位初评的项目不得申报。省人社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对把关不严的单位将进行提示、警告直至列入黑名单限制其申报人社课题。
(三)申报材料
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1.申报人登录“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线上填写《2025 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网址 http://111.63.208.196:8009),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并盖章。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操作视频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2.跨年度申报者所在单位发生变动的,在进行本年度申报程序之前,务必先联系技术人员修改。
(四)申报方式
本年度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方式。个人申报者通过“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申报书三份(A3中缝装订)和汇总表(附件4)于6月13日下班前提交到科研处376,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bdu.edu.cn。
(五)申报时间
请个人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课题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6月1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报结束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选题方向、研究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择优筛选部分重点课题予以一定经费支持。立项课题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题验收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二)课题最终成果需包含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要求政治立场明确,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述有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实际问题,注重用数据、用案例说话,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建议和具体可行的实现路径。
(三)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呈报,需注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支持项目及课题编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支持字样。除专门约定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拥有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置权。
附件:1.2025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参考目录
2.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使用手册
3.课题研究注意事项
4.2025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