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15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为切实提高我校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请申请人及时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二、项目申请接收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其官网“通知通告”、“项目指南”栏目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在提交项目申请前申请人及所在学院应确保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五、我校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2024年1月16日前,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及时向科研处申请开户,各有关二级单位将《新增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1)统一发送至kyc@bdu.edu.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申请”。科研处将根据信息表内容添加申请人,账号开通后,系统会自动发送账号激活邮件。用户名为帐户开通时的邮件地址,密码由用户设定。

2.2024年3月1日前,请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的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交到所在学院。

3.2024年3月8日前,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同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书纸件材料(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bdu.edu.cn

4.2024年3月15日前,科研处对通过二级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1:各学院新增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信息表

附2:2024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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