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研究工作,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请课题申报人参照《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课题类别
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分为申领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申领课题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立项后签订项目协议书;一般课题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联合开展。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遵守诚信科研的规定。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有未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四、申报时间
1.我校立项申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结项申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提交结项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第二阶段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五、有关要求
1.课题申报时,请课题申报人规范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结项时,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并提交研究成果。
2.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科研处(行政楼336房间),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yc@bdu.edu.cn。
4.请申报人要紧密结合我省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探索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得出新对策,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附件:机构编制课题研究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