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产学研合作) 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14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高校有组织的科技创新体系, 深化产学研一体化,充分发挥高校在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协同效应, 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有效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产学研合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面向以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 在新型储能、高端装备制造、碳中和碳达峰、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 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 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作企业是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

(二)已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且 2021年以来单个合同到账经费本科高校 100 万元以上、高职院校 50万元以上。

(三)项目立项后,研究成果转化新增到校经费 50 万元以上。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结合本专项优先支持领域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 满足申报条件情况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此专项无申报限额,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佐证材料须按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三)经费资助周期及额度。 资助周期不超过 3 年,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 10 万元。

(四) 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截止时间 2022 10 18日。 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科研处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业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项目申请书审核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点击“推荐”操作表示审核通过,项目申请书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点击“返回修改”操作退回给申请人继续完善申请书。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务必统一将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的纸制材料于20221019日前报到科研处(行政楼336房间)。申请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名:保定学院+姓名)按照申报的项目类别打包和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邮箱kyc@bdu.edu.cn


                                                                            科研处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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