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8号)和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2022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函》(冀评组办函〔2022〕10号),即将开展2022年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本届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2. 本届评选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单位集中申报。科研处负责我校申报人审核、查重、汇总、公示等工作,保证推荐质量。
3. 科研处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5日。
4. 申报要求见附件1《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
5. 提交材料包括:
(1)《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申报成果的全文电子文档(用于查重)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bdu.edu.cn,标题注明“×××申报优秀成果奖材料”。
(2)《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在指定位置手写签名、日期。
(3)申报成果一式2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4)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2份。每份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申报书》中有关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内容相对应、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的证明材料(研究报告被采用证明要求原件,领导批示可为复印件)。
受疫情封校影响,纸质材料请联系科研处提交。
联系电话:19931215214
办公电话:0312-5972081
附件:1. 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doc
2. 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3. 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4. 学科分类.doc
保定学院科研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