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15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8号)和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2022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函》(冀评组办函〔202210号),即将开展2022年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本届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2. 本届评选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单位集中申报。科研处负责我校申报人审核、查重、汇总、公示等工作,保证推荐质量。

3. 科研处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5日。

4. 申报要求见附件1《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

5. 提交材料包括:

1)《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申报成果的全文电子文档(用于查重)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bdu.edu.cn,标题注明“×××申报优秀成果奖材料”。

2)《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在指定位置手写签名、日期。

3)申报成果一式2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4)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2份。每份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申报书》中有关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内容相对应、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的证明材料(研究报告被采用证明要求原件,领导批示可为复印件)。

受疫情封校影响,纸质材料请联系科研处提交。

联系电话:19931215214

办公电话:0312-5972081

 

附件:1. 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doc

2. 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3. 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4. 学科分类.doc

 

保定学院科研处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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