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3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单位:

经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领导批准,2022—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次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请各有关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竞争力,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历次省委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2022—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

1.《选题指南》(附件1)包括研究专题选题分学科选题研究专题包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践研究和推进河北国家战略研究专题”“学习贯彻落实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河北红色文化研究专题”3个专题,共68项选题。分学科选题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6个学科分类,共195个选题。

2.鼓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可以对选题文字表述作出适当调整;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本年度优先支持《选题指南》题目。

3.研究专题中,应用类选题研究周期为1年,基础类选题(59—63项)研究周期为3年。其中,应用类选题要求申请人围绕选题开展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要求为研究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即可结项。研究成果优先报送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河北智库报告》(邮箱:hebeixinxingzhiku@163.com),课题组也可以通过其他有效渠道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如研究周期内未能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可以著作、论文等其他形式成果结项。基础类选题根据研究实际确定预期成果形式。

4.分学科选题由申请人根据研究实际确定研究周期和预期成果形式。研究周期不超过4年。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需在河北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可以申请重点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3周岁。

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四、项目类别、资助经费

此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待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委宣传部审批立项后确定。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2.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3.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4.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具体要求按照《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执行。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项目采取线上申报,网络平台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立项系统”(http://110.249.185.80/),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2.在申报系统无账号的项目负责人,请于4月1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科研处审核后方可申报。

3.申请者须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填报。其中,申报书需“启用宏”(具体操作见申报书模板首页说明)后进行填写。申报书及活页经学校评审定稿后再上传至申报系统。

4.项目经费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间接经费统一按照总经费40%的比例预算。

5.纸质材料:《申报书》(3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学校评审使用);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汇总表》(附件2)1份。

6.请二级单位务于5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kyc@hebtu.edu.cn。



附件:2022—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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