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8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门)

2021-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次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竞争力。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2021-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立足河北实际,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河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围绕河北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围绕河北特色地域历史文化的传承发展,确保省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政治方向正确,时代特征鲜明,符合我省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

二、选题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均鼓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可以对选题文字表述作出适当调整;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本年度优先支持选题指南题目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域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

申请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社科基金项目。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8315日后出生)。

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此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待审批立项后确定。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项目(20211月结项结果近日发布),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2.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3.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4.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需与申请书的设计论证直接相关。

5.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六、申报流程

1.项目采取线上申报,网络平台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立项系统”(http://110.249.185.80/),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2.无账号的项目负责人请于41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科研处审核后方可申报。

3.申请者须登录申报平台,下载《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填报。其中,申报书需“启用宏”(具体操作见申报书模板首页说明)后进行填写。申报书及活页经学校评审定稿后,再上传至“项目申报立项系统”。

4. 形成纸质材料。线上填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形成纸质材料,并按程序上报,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

5.项目经费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间接经费统一按照总经费40%的比例预算。

七、申报要求

1.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书》(2份)、《课题论证活页》(7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至科研处邮箱:bdxykyc@163.com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41日至426日下午400,纸质材料于426日下午4:00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321),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1-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xls

附件2.2021-2022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E-Mail:bdu@bdu.edu.cn Copyright ◎ 2018 保定学院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