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8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办)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和范围

进一步加强对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跟踪管理,重点督促2020年底前进入清理期的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对2013年度以后的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项目清单见附表)。

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19日—20日:所涉项目的负责人按照检查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9月23日下午2:20:项目负责人到行政楼333会议室集中汇报研究工作情况(汇报时带上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材料)。

第三阶段9月24日——9月25日:科研处对提交材料进行整理。

第四阶段9月25日——10月9日:省社科办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未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对于进展顺利而到期未结项的,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项。

2.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省社科基金项目变更表见附件)。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支出经费是否符合《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详见附件。

4.研究成果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研究成果的形式和题目是否符合立项设计,已完成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等。

5.被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附件《中期检查表》(1份),需办理省社科基金项目变更事宜的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交省社科基金项目变更表(一式3份);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成果复印件,专著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

对于特别优秀的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需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材料内容需包括以上几点)报科研处,省社说办将会及时向有关报刊推介,扩大宣传我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中的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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