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定市“咨政建言奖”评奖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5〕39号)精神,市社科联将于12月30日前组织开展保定市第二届“咨政建言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通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社会发展研究院、市委党校及其他市直部门和民间智库报送中央、省、市领导,并获批示或转化应用的优秀咨政建言。
二、评奖办法
1、组织领导:成立保定市咨政建言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驻保及市属高校等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和办理日常工作。
2、评审程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市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3、奖项设置:第二届“咨政建言奖”设一二三等奖,评奖数额根据申报的建言情况确定。
三、申报要求
需要上报的主要材料有:
1、填写《保定市第二届“咨政建言奖”评奖申报表》2份(表样附后,A4纸打印,盖单位公章);
2、建言成果材料(复印件)2份;
以上两项需同时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3、通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社会发展研究院、市委党校及其他市直部门和民间智库报送中央、省、市领导的呈报文件(复印件2份);
4、领导批示(复印件)2份;或被市直部门或县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佐证材料2份;或取得了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在市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佐证材料2份。
四、报送时间、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参评材料,填写《保定市第二届“咨政建言奖”评奖申报表》和《保定市第二届“咨政建言奖”评奖汇总表》,于2016年11月15日前发送到办公系统邮箱,并将参评材料统一上报送至科研处3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