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音视频作品推荐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6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河北的生动实践,贯彻落实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时代科普能力建设,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将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音视频作品推荐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社科联,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内高校,自媒体机构(团队)和个人。

二、作品要求

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在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平台播出的社科普及音频或视频作品,推荐作品主题应围绕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展示河北地方文化特色,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社会科学知识。

(一)作品内容

1.导向正确,内涵丰富。作品要旗帜鲜明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内容丰富、健康向上。

2.形式新颖,特色突出。作品内容应通俗易懂,既体现时代特色,又具有创新性、知识性和趣味性,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

3.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品要参与度广,辐射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显著,有一定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作品格式

单个作品时长3~40分钟,成系列的作品优先。

视频格式为MP4、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画面清晰、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者LOGO,不插入任何商业性广告,有完整准确的字幕。

音频格式为MP3、MOV、WAV,声音清晰,不插入任何商业性广告。

(三)作品版权

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创作者应确保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创作者承担。参评作品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在公共媒体平台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等活动,创作人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若发现作品涉及著作权、知识产权等纠纷,主办方可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所获奖励。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方式

本次活动共有两种推荐方式:一是单位推荐,二是社会征集。

单位推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社科联,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内高校等。保定学院可推荐不超过5部作品。请申报人将音视频文件、《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于2024年2月21日前提交到科研处,或发至邮箱:kyc@bdu.edu.cn。

社会征集:各机构、个人可推荐1部作品,创作者应为河北省内工作或常驻人员。机构和个人将音视频文件、《自荐表》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于2024年2月29日前发至邮箱:sklkpc@126.com。

(二)推荐标准

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中,须由第一作者提交,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的同一作品,须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自荐机构应为作品原创机构,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须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自荐个人须为作品原创者,多人参与制作的,须由第一制作人自荐。

四、资助标准

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组织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遴选出30项“2023年度河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音视频作品”,对遴选出的作品的主要创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每项作品价值1000元的奖品资助。

附件:

1.2023年度河北省优秀社科普及音视频作品推荐表

2.2023年度河北省优秀社科普及音视频作品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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